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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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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后,执法职权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承继,执法主体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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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成立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制发的税务检查证件,有效期内的继续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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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5号,邮政编码: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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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5号,邮政编码:250002,举报电话:0531-12366、82613775。公司网站:www.jinanfuxiang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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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