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微企业两大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济南代理记账公司了解到目前有关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财税(2015)99号文。根据该文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今年年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30万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仍为10%。
另外,除了我们熟知的小微企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外。根据济南代理记账公司了解到的财税(2016)12号,目前,小微企业的附加税也有不同程度的优惠:
1. 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附加税为0.
2. 季度销售额大于9万但不超过30万的,附加税税率降低5个百分点。
比如季度销售额为20万的公司:
注册地 原税率 优惠后的税率
市区 13% 8%
郊区建制镇 11% 6%
郊区农村 7% 2%
3. 季度销售额大于30万,无优惠,附加税税率为7%-13%(根据注册的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