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口退税面临的问题点
济南出口退税面临的问题点。
1、我省退税机制改革后实行层层分级负担,收入分享、退税负担和退税基数相统一的原则。省里将出口退税基数分配到各省辖市,省辖市又将基数分配至所辖市(县、区),部分市(县、区)甚至分配至乡。由于县、乡财政薄弱,造成退税地方负担资金难以落实。
2、由于各县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程度、出口规模、出口增长速度和出口发展现状不同,出口退税基数也很难均衡分配,区县一旦退税基数不足,市与市之间、区县之间难以调剂,并导致部分县区在市里基数未用完的情况下本县区已超基数,辖区内企业退税发生困难,个别地方甚至让企业减少出口或不出口,造成部分企业在省外设立公司转移出口能力。
3、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出口对增加就业、税收、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我省出口企业多数规模小且货源多数在外地,出口环节又免缴增值税,难为当地创造较多的增值税收入,因此财政部门在综合平衡支出时,势必会向对增加当地财政收入贡献较大的企济南出口退税困扰四大问题业倾斜,对出口退税资金的支出产生一定影响。
4、对跨地区货源的出口实行限制。因为跨地区货源出口在辖区内,而增值税在产地缴纳,有的县市对此类出口予以限制,形成新的市场封锁,不利于全省乃至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