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代理记账公司的申请资格
济南代理记账公司是指财务咨询、服务公司及其他一些公司,经过批准从事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税等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
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司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报市财政局核准、发给许可证,才能从事济南代理记账业务。
1、申请部门须先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2、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须持有《会计证》,其中至少有三名从事财务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并提供个人简历和工作单位证明,兼职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提供允许兼职的有关证明;
3、济南代理记账公司的法人代表必须是专职人员,并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4、经营状况良好,内部制度健全,具有开展济南代理记账公司业务需的场地、必要的办公设备、资金等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