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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确保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各单位顺利施行,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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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内容、时间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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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2.《政府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 2 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政府会—2—计准则第 4 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 6 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 3.《〈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
- 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 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 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 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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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前试行。公司网站:www.jinanfuxiang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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